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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规定

发布日期:2021-06-06 浏览量:

2020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规定

根据2020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规定来看,小区车位一般分为三类:产权车位、公摊车位、人防车位。以下是具体介绍。

1、产权车位

开发商自建的地下车库,且取得车库产权,可委托物业公司租售车位。这种产权车位可以买卖产权,产权期限为70年,与商品房期限一致。

2、公摊车位

就是已经纳入公摊面积建设的车位,《物权法》规定,在建筑区划内的车位、车库应当先满足业主的需求,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出租等形式约定车位、车库的归属问题。占用业主共有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车位,属业主共有,业主不能霸占车位。这种车位是不能出售的,买方也无法拿到产权证。

3、人防车位

按照《物权法》和《人民防空法》中“谁投资,谁受益”原则,人防车位产权归国家拥有,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业主车位需求情况下,开发商只拥有车位的使用权,不可出售,使用期限20年,到期后可继续租赁,开发商可约定收取一定的租费,如国家战时需要则无条件征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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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2020年买卖车位新政策

1、根据2020年买卖车位新政策来看,小区地上车位是否归业主所有,可以查看这些停车位是开发规划中的停车位,还是开发商临时随意划定的停车位。根据国家的《物权法》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,建筑区划内的道路、绿地、其他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,都是属于所有业主共有,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。

2、如果开发商占用小区内公共区域、公共道路随意划定车位出售的话,属于没有权利处分,那么就是违法行为,业主们可以起诉开发商,并且可以将车位所得收益用于小区所有业主。

3、第七十四条规定,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

4、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上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,并且开发商和业主在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内对此明确表示这个车库面积没有计入公摊,并且是属于开发商所有的话,那么开发商就完全有权利出售地上车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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