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各地正在推行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今日(7月1日)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,改造中各地可因地制宜,制定改造内容清单,并鼓励有条件地区配建公共活动场地、停车场。
老旧小区存3大突出问题
黄艳指出,城镇老旧小区指建造时间比较长,市政配套设施老化,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居住小区。这些小区可能已经建成20年以上,由于原来设计标准比较低,再加上维护、养护不到位,问题突出。
其一,管网破旧,上下水、电网、煤气、光纤设施缺失,或老化严重。
其二,小区因建成较早,养老、抚幼等公共服务缺失,文化娱乐、健身、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存放等也普遍存在问题。尤其很多老旧小区老龄化程度较高,老年人特别需要电梯。
其三,老旧小区很多没有物业管理,公共环境普遍较差,包括道路破损、秩序混乱、私搭乱建等。
鼓励有条件小区配建停车场、活动室
黄艳介绍,老旧小区改造内容目前初步分成三类,包括保基本的配套设施、提升类的基础设施、完善公共服务类的内容。
其中,保基本的配套设施即老旧小区改造的基本内容,包括老旧小区中和居民生活有直接关系的水、电、气、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修完善,北方地区供暖设施修缮等。此外,加装电梯、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也纳入其中。
同时,在“保基本”基础上,回应公众关切,鼓励在改造中建设一些提升类的基础设施,包括公共活动场地,有条件的地方配建停车场、活动室、物业用房等。
完善公共服务类的内容包括完善社区的养老、抚幼、文化室、医疗、助餐、家政、快递、便民、便利店等设施。
黄艳表示,老旧小区改造从“保基本”开始,根据需要逐步提升和完善。住建部还将通过广泛调研,进一步明确改造内容。考虑到地区差异比较大,各省区市可以在此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,根据自己所在的城市需求,制定城市或社区需要改造的内容清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