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理解决城市公共停车问题对促进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、改善市民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

合理解决城市公共停车问题对促进整个城市的交通状况、改善市民出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


       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吉平在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期间建议,坚持停车设施“供需一张图”,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、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修编,及时将停车设施用地纳入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,做好用地管控。分区编制停车设施近期建设规划,确保规划有效实施。对中心城区停车设施比较匮乏的区域,在人行道和背街小巷,对符合条件的制定基础改造标准,建设路侧小型停车场;机关事业单位、各类企业利用自有建设用地增建公共停车场,可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地性质;在闹市区,探索利用城市市政边角空地建设零星停车场;在各城区可利用的闲置用地、闲置厂房等,建设不同模式的停车库,增加停车位供给量;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公共建筑、住宅小区的停车设施数量应进行严格审查,特别是应对中心城区改扩建工程,提高停车配建标准,严禁将地下配建停车场挪为他用。


       建议进一步明确主体、明确职责,由各级政府牵头成立城市公共停车位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,统一领导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。城市管理、公安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停车设施配建标准,强化综合执法,加强违法停车行为治理,公开公示禁停区域、路段、时段,重点加强对学校、医院、商业区等重点区域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监管,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,规范企业停车收费行为,严厉打击无照经营、随意圈地收费等违规行为。同时,要按照“互联网+停车场”思路,建设智慧停车信息大数据平台,加强智慧停车能力建设,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建立停车设施信息动态更新机制,及时将新建、改造、调整的可利用停车设施信息纳入全市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。经营性停车场应当实施智能化改造并接入大数据信息平台。鼓励商场、办公场所、酒店、住宅等将停车设施接入智能停车一体化平台,公共停车场建设和改造ETC收费系统,制定停车场管理系统数据接入标准,信息采集设备要能够采集进出场机动车号牌、图像、进出场时间等数据,并实现多种便捷支付。形成全市停车场资源信息一张网格局,推行整体化、系统化和精细化管理。


       建议在重点区域开展停车综合整治。在旧城区积极开展“平改立”改造,增加停车容量;结合全市每年实施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,根据道路交通流量,实施微循环治理,科学规划道路泊位,增加基本车位供给,来缓解主城区停车难问题。同时,可以尝试推行公共停车资源有偿使用。最终通过智慧停车、共享停车、有偿停车等方式,进一步盘活停车存量资源,逐步实现统一管理运营的城市公共停车资源。(常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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