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乌政办〔2018〕31号),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停车设施建设
据乌市城管委(行政执法局)党组副书记、主任周建平介绍说,依据《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(试行)的通知》(乌政办〔2018〕31号),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开展停车设施建设,因地制宜,多选多建,有效新增停车泊位数量,加快形成多渠道建设、多元化投资、规模化经营的停车产业化格局,切实补齐停车设施建设不足的短板,持续改善城市停车服务水平。
乌市将建10座立体停车库 可提供1500个停车泊位.jpg
建设的10座立体停车库(场)中,天山区、沙依巴克区、水磨沟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四个中心城区各完成不少于2座立体停车库(场)建设,米东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各完成不少于1座立体停车库(场)建设,每座立体停车库(场)新增泊位不少于150个。
10座立体停车库的选址,一是结合老城区改造布点选址建设;二是重点选择人流量大、车流量大、学校医院等泊车紧张路段地段地布点选址建设;三是发动社会力量,利用单位院落、自有土地、空闲土地布点选址建设。建设停车库的资金将由社会企业投资、建设、运营并对社会开放,市财政配套奖补资金。
目前,各区(县)已汇总了有意向建设立体停车楼(场)的路段、地块、小区。4月15日前将最终确定今年将建设的立体停车楼(场)项目。据了解,截至今年年初,天山区、沙依巴克区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(新市区)、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、米东区停车泊位总量为40.4万余个。其中,居住小区停车泊位26.3万个,占总数的65%,公建配建泊位12.3万个,临时占道停车泊位1.4万个,独立公共停车库0.4万个。